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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对婚姻的经典语录有哪些?

2022-12-13 20:15:13经典语录1

一、恩格斯对婚姻的经典语录有哪些?

1、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会合乎道德。

2、婚姻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让男性更好地剥削女性。

3、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其他婚姻的经典语录

1、爱情和婚姻的基础是忠诚、信任和妥协。如果一个人非常疼爱你,但却出轨,那不是爱情;一个人非常重视你,却一直不相信你,也不是好的婚姻;而两个人看起来很相爱,却都不愿为对方放弃自己的部分生活,这更不是长久的爱。忠于爱情,信任爱人,相互牺牲,这才是美满的婚姻。

2、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对夫妻怀着对婚姻的无比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于是他们责怪婚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真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已。

3、爱情不能勉强,婚姻也无须强求,无论男人女人,对待爱情与婚姻都应慎重,情感婚姻都不能是随意的行为。

1、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2、婚姻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让男性更好地剥削女性。

3、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会合乎道德。

4、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5、结婚,那些经过国家批准并在教堂举行的仪式都是多余的,没有必要。

6、婚姻本身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法律承认的卖淫形式,是卖淫的官方外衣,并且还以不胜枚举的作为补充。

7、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

8、我们几千年来,婚姻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权衡利害的婚姻,在两种场合都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yin一D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

9、那婚姻是什么呢?严格来讲婚姻制度保护的是“专偶制”。乍一听,好像对女性很友好:这样丈夫就不会三妻四妾了。我告诉你,假的。

10、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他能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于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形象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爱慕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动机了。

二、家庭法律条例有哪些

关于家庭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结婚当事人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急剧变化,很多封建思想被抛弃。

拓展资料: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丰富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大家帮找下有关婚姻家庭的谚语名句

家合万事兴,家宁国安泰!

家丑不可外扬。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幸福的家庭几乎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夫妻之争,永远没有赢家。

夫妻之道,犹如穿衣之道,该藏的地方要藏,该露的地方要露!

(我就知道这些,不知没有没你想要的?)

四、婚姻法里的句子

我把《婚姻法》的第一章复制给你,随便你选哪一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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